法润乡土,童声回响:江财学子在流坑村播撒法治星火
法润乡土,童声回响:江财学子在流坑村播撒法治星火
法润乡土,童声回响:江财学子在流坑村播撒法治星火(通讯员 林梦洁)7月1 日,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“法润乡土,四海同音” 实践队走进抚州市乐安县(lèānxiàn)流坑村,开展暑期社会实践。队员们抵达后(hòu)开始与村领导对接活动细节,并(bìng)走访古村书院了解当地文化(wénhuà)。
随后两天,队员们分组深入农家,重点向村内儿童普及(pǔjí)法律(fǎlǜ)知识。他们发放宣传资料,讲解身体安全、财物保护等基础内容。走访中,有(yǒu)队员注意到孩子们对法律概念比较陌生(mòshēng)。“什么是犯法?” 一名(yīmíng)男孩好奇地问。队员们耐心解释,并发现孩子们提问积极,学习兴趣浓厚。借此机会,他们热情邀请孩子们参加7月3日下午在村活动室(huódòngshì)举行的模拟法庭体验活动。
7月(yuè)3日下午15点30,模拟法庭活动准时开始。实践队员首先向在场的孩子和(hé)家长介绍活动目的——通过互动体验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紧接着,队员们(men)现场演绎了一幕情景剧,学生 “王昊” 与两名“同伙”堵住同学 “吴磊”,对其进行推搡、辱骂,并恶狠狠地威胁(wēixié)道:“给我钱,不然揍你!” 随后(suíhòu)强行夺走(duózǒu)了他的零花钱。这种身临其境的感觉,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了什么是校园(xiàoyuán)霸凌。
情景剧结束,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陈禹轩走上前台,结合剧中情节进行讲解。他明确指出:“推搡(tuīsǎng)、殴打他人,如果造成伤害,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;强行抢走别人的钱物,数额达到一定程度,就是抢劫行为,这(zhè)都是法律(fǎlǜ)禁止的,要(yào)承担后果。” 他更着重传授应对策略(cèlüè):遇到欺凌要第一时间离开现场、尽快告诉信任的老师或家长、记住对方特征或保留证据、在必要时报警(bàojǐng)。孩子们听得非常(fēicháng)认真,“要告诉老师!” 台下一个小女孩小声回应道。
活动进入高潮环节 —— 角色扮演(bànyǎn)。孩子们热情高涨(rèqínggāozhǎng),纷纷举手报名。在队员指导下,几位小朋友分别穿上(shàng)法官袍(fǎguānpáo)、佩戴简易徽章,扮演起法庭角色。他们模拟(mónǐ)了开庭、陈述、辩论等流程,对 “王昊” 的(de)霸凌行为进行 “审判”。“现在开庭!”“小法官” 敲响法槌,神情严肃。“小公诉人” 条理清晰地指控:“王昊和他的朋友打了吴磊,还(hái)抢了他的钱,这是违法的!” 孩子们运用刚学到的知识,经过讨论,最终认定 “王昊” 的行为是错误的。
此次(cǐcì)“法润乡土,四海同音”实践活动,让流坑村(cūn)的孩子们第一次亲身接触法庭(fǎtíng)流程,体验法律(fǎlǜ)的运用。活动反映出(chū)乡村儿童获取法律知识(zhīshí)的渠道有待拓宽,而孩子们表现出的参与热情,也凸显了基层普法教育的必要性。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学子利用专业所长(suǒzhǎng),通过情景模拟和角色体验的方式,有效传递了法律知识。“如果城里孩子是‘主动学法’,那乡村孩子就是‘渴望学法’。” 队员李虹燕深有感触地说。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表示将持续探索更接地气的普法形式,为乡村法治建设(jiànshè)贡献力量。

(通讯员 林梦洁)7月1 日,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“法润乡土,四海同音” 实践队走进抚州市乐安县(lèānxiàn)流坑村,开展暑期社会实践。队员们抵达后(hòu)开始与村领导对接活动细节,并(bìng)走访古村书院了解当地文化(wénhuà)。

随后两天,队员们分组深入农家,重点向村内儿童普及(pǔjí)法律(fǎlǜ)知识。他们发放宣传资料,讲解身体安全、财物保护等基础内容。走访中,有(yǒu)队员注意到孩子们对法律概念比较陌生(mòshēng)。“什么是犯法?” 一名(yīmíng)男孩好奇地问。队员们耐心解释,并发现孩子们提问积极,学习兴趣浓厚。借此机会,他们热情邀请孩子们参加7月3日下午在村活动室(huódòngshì)举行的模拟法庭体验活动。
7月(yuè)3日下午15点30,模拟法庭活动准时开始。实践队员首先向在场的孩子和(hé)家长介绍活动目的——通过互动体验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紧接着,队员们(men)现场演绎了一幕情景剧,学生 “王昊” 与两名“同伙”堵住同学 “吴磊”,对其进行推搡、辱骂,并恶狠狠地威胁(wēixié)道:“给我钱,不然揍你!” 随后(suíhòu)强行夺走(duózǒu)了他的零花钱。这种身临其境的感觉,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了什么是校园(xiàoyuán)霸凌。
情景剧结束,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陈禹轩走上前台,结合剧中情节进行讲解。他明确指出:“推搡(tuīsǎng)、殴打他人,如果造成伤害,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;强行抢走别人的钱物,数额达到一定程度,就是抢劫行为,这(zhè)都是法律(fǎlǜ)禁止的,要(yào)承担后果。” 他更着重传授应对策略(cèlüè):遇到欺凌要第一时间离开现场、尽快告诉信任的老师或家长、记住对方特征或保留证据、在必要时报警(bàojǐng)。孩子们听得非常(fēicháng)认真,“要告诉老师!” 台下一个小女孩小声回应道。
活动进入高潮环节 —— 角色扮演(bànyǎn)。孩子们热情高涨(rèqínggāozhǎng),纷纷举手报名。在队员指导下,几位小朋友分别穿上(shàng)法官袍(fǎguānpáo)、佩戴简易徽章,扮演起法庭角色。他们模拟(mónǐ)了开庭、陈述、辩论等流程,对 “王昊” 的(de)霸凌行为进行 “审判”。“现在开庭!”“小法官” 敲响法槌,神情严肃。“小公诉人” 条理清晰地指控:“王昊和他的朋友打了吴磊,还(hái)抢了他的钱,这是违法的!” 孩子们运用刚学到的知识,经过讨论,最终认定 “王昊” 的行为是错误的。
此次(cǐcì)“法润乡土,四海同音”实践活动,让流坑村(cūn)的孩子们第一次亲身接触法庭(fǎtíng)流程,体验法律(fǎlǜ)的运用。活动反映出(chū)乡村儿童获取法律知识(zhīshí)的渠道有待拓宽,而孩子们表现出的参与热情,也凸显了基层普法教育的必要性。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学子利用专业所长(suǒzhǎng),通过情景模拟和角色体验的方式,有效传递了法律知识。“如果城里孩子是‘主动学法’,那乡村孩子就是‘渴望学法’。” 队员李虹燕深有感触地说。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表示将持续探索更接地气的普法形式,为乡村法治建设(jiànshè)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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